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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考生守则
2015-05-02 09:25     (浏览次数:)

1、考生应携带考试证(或学生证、身份证)参加考试,未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。

2、考生考试前十五分钟进入教室,将携带的物品一律放在指定位置,按学号顺序就座,将考试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。

3、保持考场安静,认真收听监考教师宣布的《考场纪律》,考试铃响后,才能开始答卷。

4、每场考试考生迟到10分钟即不得进入考场,考生在考试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出场。

5、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,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。

6、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不准喧哗,考生课桌内不准放入任何物品,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(如寻呼机、移动电话)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进入考场,如有违反视为考试违纪。

7、考生不得在课桌椅和墙壁上书写文字,不得自行传递文具、用品等。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、旁窥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,不准将试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。如有违反视为作弊,卷面成绩以零分计,并视情节轻重按《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分规定》给予处理。

8、提前交卷应立即离开教室、考区,以免干扰他人考试。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立即停笔,将试卷按页码顺序排列整齐放在考桌上,等待监考员将试卷收齐后,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离开考场,不准在考场逗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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